本报讯(记者 张苑)日前,国家司法部公布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倪耀建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困难群众,是千万弱势群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我们的工作就是为他们、为政府分忧解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倪耀建看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仅仅是职责所在,更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
自2020年3月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倪耀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克服了经费短缺、人员不足等困难,带领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为婺城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悉,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仅有工作人员2名,起初法律援助工作由于缺乏社会知晓率,援助案件量比较低。为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倪耀建带领援助律师积极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村居公告栏张贴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在交通要道设立了宣传指示牌,增加面向农村的法律援助宣传内容和方式,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传播度;并要求援助律师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咨询、代书、代理、辩护工作中,使每一次案件办理过程成为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活动,使受援人成为法律援助义务宣传员。经过不断的宣传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近三年来案件量逐年提升,每十万人提供法律援助量已达到350件以上。
“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这是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倪耀建说。于是,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制定并数次修改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和指派制度、援助中心咨询接待制度、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服务承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各个阶段都在相关制度框架内运行,做到规范、有序、高效。
此外,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注重机构建设,健全援助工作网络。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整体入驻区社会治理中心,建立健全机构各项工作制度,公示申请法律援助内容,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等,采取各种便民措施,为群众上门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最大的便利条件。与此同时,全区10个部门、1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机,275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和联络员,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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